遂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尹德洪“遂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尹德洪,男,汉族,生于年11月,射洪县金家镇独柏树村5社村民,生前系射洪县洪达出租车公司夜班驾驶员。年2月15日凌晨,尹德洪拉载乘客路经射洪县涪江六桥时,发现一青年女子跳河轻生。在这紧急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立即下河救援,终因体力不支,尹德洪和该女子均不幸遇难。
尹德洪为保护他人生命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谱写了一曲感天动地的正气之歌,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塑造者。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递正能量,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追授尹德洪“遂宁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尹德洪的先进事迹,迅速开展学英雄、爱英雄、颂英雄活动,学习他心系他人、舍己救人的高尚情操,发扬他扶危济困、无私奉献的优良品格,在全社会弘扬惩恶扬善、扶正祛邪的传统美德,让见义勇为蔚然成风,为加快建设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推动富民强市再上新台阶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遂宁市人民政府
编辑吴欣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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